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我局对温岭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为保证评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初评合格的温岭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我局行政审批科(信件寄出时请电话告知)。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特此公示。
来信请寄: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
地址:温岭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103055 邮编:317500
附件: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7日
初评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
申请单位 |
申请内容 |
温岭滨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暂定资质 |